满城尽穿长筒靴
——你以为是你自己做了选择么?
在浩瀚宇宙中有一个小小的蓝色星球,它的名字叫地球。在这个实在很渺小的星球上,生活了两种人,他们虽然都是人类,但是实在太不一样了,就仿佛来自两个星球,以至于科学家可以用各种吓唬人的专业名词,堆砌起另一座长城,然后拿着扩音喇叭大叫:男的站左边,女的站右边,不男不女站中间!!
既然现在杭州的气温又开始下降,那么就让我们来说点能让血压,增高那么一点点的话题~这两种人还有种不太难理解的区别:女人,在时装店的橱窗前失去理智,在男人的眼神里万劫不复,她们总是幻想着,死的时候要能穿上最漂亮的裙子,躺在心爱的男人怀里,而垂在男人背后的那一只手,还要偷偷勾住一只世间梦幻的高跟鞋;而男人,他们站在世间的岔路口上,一边是建功立业,维护正义的英雄情结,一边是软香如玉的佳人遥望,人人都想像邓爷爷说的那样:XX都要抓,XX都要硬,可惜在“优胜劣汰”的自然法则之下,有的人只是走上无间道。
文化终究是要反映现实的,人类终是想要被取悦的,于是,在2006年的冬季,我们看见了这样2本电影,它们分别满足了这样两种不同的需要,并且让这两种人都兴奋得惊声尖叫:一本是国人骄傲,张大叔导演的最后一本华丽古装片——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,另一本,则是远在大洋彼岸的David Frankel,继《Sex and the City》之后的又一力作——《The Devil Wears Prada 》。
2本电影时代不同,地点不同,内容不同,主旨不同,却把共同点落在了“女性审美”这4个字上。
先说《黄金甲》~就像小男孩眼中的王小波只是个“合法出黄书”的大叔,如果你是个一进电影院就昏昏欲睡的男人,那么这一次,你一定只睡了117分钟,因为在那清醒的3分钟里,你见识了平生最为壮阔汹涌的波涛,并为之唏嘘感喟。意犹未尽者,还制作了诸如《满城尽是大波妹》的恶搞短剧,意图是相当的直接和犀利~
至于那个貌似一直没有穿PRADA鞋子的DEVIL就更加明显了~有多少女人躲在家里,偷偷把Anne Hathaway 变装之后的快镜头一格一格地播放,企图从中攫取一些“乡巴佬”变“时尚达人”的要诀?!
在唐朝,一个女人要赶潮流,就必须有一双大BO。发育不良或左右不对称者一概免谈。胸无大志者如何撑得起那些低胸的锦衣华服?而在现今,一个女人要赶潮流那可就复杂得多了,你需要有大把时间来研究厚厚的时尚杂志,要有一定的英文水准,超强的记忆力,准确的判断能力,身材要能与时俱进地瘦,钱包要能和你的品味共同成长。缺一?恐怕别人就会在背后哂笑:她穿着她奶奶的裙子么?
韩寒曾把“赶潮流”比喻为“等火车”: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,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,乖乖留在站上,总会有车来,至于刚开走的车,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。
于是像我等懒人是不敢轻易靠近“时尚”的,小心翼翼地挑选自己喜爱的风格,然后顽固不化地守着它一路向北。偶尔添一顶奇怪的帽子或是一双热辣的网眼袜就觉得路人侧目,浑身不自在,只能看着天花板装高傲。前年黑色回潮,让吾等一直“黑”着的姑娘们大张旗鼓地搭乘了一趟“时尚快车”。但从06年夏装开始,时装版上便尽是白花花的一片纯洁,各种质地款式轻舞飞扬地白色着,看来黑色已被时尚撇下,躲在灰尘里等待下一次的回潮。
曾经有一个男孩子神秘兮兮且略带自豪地对我说:我们老师说,你们不要被“时尚”两个字唬弄住,其实是有这么几个人,他们每年开一个会,讨论决定今年流行什么,然后大家就都按照这个设计了。
听罢,顿时内出血,暗暗咒骂那个在课堂上乱讲话的衰人,一边尴尬地唬弄过去。时尚这个一直在引导和作弄人类的东西,如果只是这样简单粗暴地被生产出来,那也太伤人心了。富人需要时尚,没有这些动辄上万的纤维和皮革,他们的钱如何体现出价值?穷人需要时尚,没有那些闪闪发亮的衣服,赚钱的欲望从哪里出生?大家都是衣服的奴隶,时尚的镣铐连接了文明世界。但是仔细想想,那个老师的概括也不无可能性,只是说的太彻底,也就太不浪漫了。
赶火车总归是辛苦的,而且往往有赶不上的危险,所以,还是乖乖地走自己的固有路线,偶尔和“时尚”碰撞,那也只是命运的一计玩笑。可惜的是,命运的玩笑总是开得比你想象得的要大,你以为自己没有被别人掌控,其实却只是“不识庐山真面目,只缘身在此山中”。这一点Meryl Streep在《The Devil Wears Prada 》说得异常清楚:“这些“玩意”?你以为(时尚)与你无关。你从你的衣柜里挑衣服,比如,你穿的这件蓝色条纹毛衣,因为你想显示出你对衣着的随意。但是你不明白,那件毛衣不只是蓝色。它不是青绿色,也不是琉璃色,实际上是天蓝色。同时你也不知道,从2002年,蒂兰特医院收集天蓝色服装开始,然后,我记得是伊芙莎朗展示了天蓝色军装系列,之后,天蓝色开始出现在各种设计师的作品中,并且风行于各大百货商店,最后,大规模流行充斥于那些休闲服的角落,实际上,那种天蓝色代表了上百万美元和难以计量的心血。你以为是你自己做了选择,但实际上,你穿的毛衣是别人替你选的,就像我们这些人,从一堆玩意里。”
你看,你以为你跳出了包围圈,其实最后还是要死在流弹下。
写到这里,我发现自己几乎要混淆2个概念,那就是“时尚”和“流行”。要分清楚两者,我们仍旧可以回归到那两本电影上:“满城尽带”那是“流行”;而“PRADA”则在一定意义上代言着“时尚”。不是外国和中国的区别,也不是古代或者现代的区别,关键在于“满城”这2个字上。05年冬季,杂志上出现各种双排扣的俄罗斯风情大衣,模特们一脸沙俄帝国的骄傲。但是那个时候大街上卖得最火的,还是2年前出现在韩剧里的戴帽呢制长大衣。更糟糕的是,这样的大衣现在还在商场打折的战场上,斩获颇丰。这些无法像little black dress那样成为永世经典的诸多衣服们,就只能这么尴尬地停留在潮流的夹缝里,明知已经过气,却无法阻止商人从她们早已老去的皮肉里榨出最后一点油水。
如此说来,张艺谋的那个黄金甲简直就是唐朝的流行服饰。一级时尚分了一小杯羹给二级时尚,三级四级时尚又断章取义地挖了二级时尚的墙角,等到整个城市都迅速穿戴起同一样东西的时候,早就变成鹤顶红级别的毒药了。
吾等虽是懒人却不愚笨,不去追时尚的列车,也不意味着要做那辆挤满人的观光小巴。自以为可以在时尚和潮流的滚滚洪流里找到一个安稳的栖身之地,这个乐观的想法在前天遭到毁灭性打击。约了娘去购置一双冬靴,要高跟,长筒,黑色。提着2只38的大脚,一无所得,恨不得削足适履。结果出了门看见迎面而来的4个妙龄女郎,一眼望去,下半身简直不分伯仲,清一色的蓝色牛仔裤,褐色长筒靴。那样排山倒海的气势立刻把我购靴的贼心死死地敲回灵魂深处。留心去看,你会大骇,这个城市里几乎所有长着2条腿的女人都把裤子塞进了及膝的长筒靴里,更糟糕的是,一些女人不管穿什么裤子都一个劲地往靴子里塞,如此不管不顾的勇气是在令人敬佩。。。用某人的话来说就是:好像家家都养着马似的。。。。
以为没有被时尚蒙头罩眼,到头来却往流行的泥潭里狠狠踩了一脚,还好,还好,裤子没有脏~为什么?笨蛋!因为我穿着靴子啊~满城尽穿长筒靴,鄙人岂能不养马?!
写于07年冬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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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约约 于 5/23/2007 10:11 PM 编辑 ]